1.19南充市南部县县级储备粮竞价挂牌采购交易会公告(2022第52场)——更新
发布日期:2022-01-17 浏览次数: 字号:[ ]

南充市南部县县储备粮竞价挂牌采购

交易会公告

202252场)

南部县恒丰粮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2022年1月19日起,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挂牌交易的方式采购南充市南部县县储备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采购品种为大米 ,数量1000 吨,生产年限2022 ,产地四川,存放地点为南部县河东工业园

本次竞价采购品种为菜籽油 ,数量100 吨,生产年限2022 ,产地四川 ,存放地点为南部县河东工业园

本次采购大米要求:1、采购大米质量指标:符合GB/T1354-2018二级籼米要求。2、食品安全指标:符合GB2715-2016《粮食》标准要求(其中:铬、黄曲霉毒素B1为必检项目)。根据《应急大米储藏技术规范》(LS/T1223-2020)要求,入库大米脂肪酸值应≤15mgKOH/100g,色泽气味符合品评要求;水分14.5%以内,超出14.5%拒收,冷粮包装入库;无虫粮。3、品牌:入库大米必须为同一品牌、统一包装。4包装规格:25KG/1000T(净重);大米的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牌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5、每车大米入库附企业该批次自检检验报告(需检测大米国标所有项目;食品安全指标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铬,重金属无机砷);要求:入库时中标单位每车派人员跟车送达;(以便质量、数量临时发生争议时现场商议解决)6、生产日期成交之日起3日后生产的大米;保质期为:12个月;7、包装物:双面覆膜塑料袋;8、数量认定:以购买方地磅计量为准(每车点件,每件扣皮重100g);该标的大米入库完以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扦样检验报告为质量验收合格依据,如经检验不合格,由供货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9、成交价为到库价,无入库费。10、验收:中标方要配合数量质量验收工作。数量验收:以购买方地磅计量数和单包抽检净含量为基准。数量验收不合格中标方要负责整改。质量验收:以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验报告为质量验收合格为依据,质量验收随机抽检后的包件由中标方负责同等级、同规格、同名称、同数量进行更换。11、付款方式:购买方根据进度支付供货方货款,余20%的货款待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扦样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后,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鉴定(确认收货单)后支付全部尾款。

采购菜籽油要求:1、采购菜籽油质量指标:符合GB1536-2004二级压榨菜籽油标准。2、食品安全卫生指标:符合GB2716GB2760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3、品牌:入库菜籽油必须为同一品牌、统一包装。4包装规格:5L/包装100T(净重);菜籽油的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牌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各项标签应当清晰、齐全、准确。5、该批菜籽油入库附企业该批次自检检验报告(需检测菜籽油国标所有项目);要求:入库时中标单位每车派人员跟车送达;(以便质量、数量临时发生争议时现场商议解决)6、生产日期成交之日起3日后生产的菜籽油;保质期为:18个月;7、包装物:带有纸箱;8、数量认定:以购买方地磅计量为准(每车点件);该标的菜籽油入库完以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扦样检验报告为质量验收合格依据,如经检验不合格,由供货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9、成交价为到库价,无入库费。10、验收:中标方要配合数量质量验收工作。数量验收:以购买方地磅计量数和单包抽检净含量为准。数量验收不合格中标方要负责整改。质量验收:以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验报告为质量验收合格为依据,质量验收随机抽检后的包件由中标方负责同等级、同规格、同名称、同数量进行更换。11、付款方式:购买方根据进度支付供货方货款,余20%的货款待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扦样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后,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鉴定(确认收货单)后支付全部尾款。

联系人:敬跃联系电话:15681061899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6:00

(二)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向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提交《报名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传真有效)

(二)未注册客户按照《国家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会员预报名流程》须准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收购资格证(收储、贸易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企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交易授权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银行开户等相关资料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储备粮(商品粮、成品粮)10元/吨储备油(商品油、成品油)50/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储备粮(商品粮、成品粮)100元/吨储备油(商品油、成品油)700/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保证金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号:22-900101040028109

 户 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户 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1.5‰。交易成交后,成交买卖双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04月)有关规定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电话:

贸易信息部:(028) 86739661  86739689  86673089   

 会 部:(028) 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

热忱欢迎广大用粮企业和粮食贸易企业参加竞买。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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