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成都市龙泉驿区区级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2022第790场)
发布日期:2022-07-01 浏览次数: 字号:[ ]

成都市龙泉驿区区储备粮竞价采购

交易会公告

2022790场)

成都市龙泉驿区粮油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采购龙泉驿区区储备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采购品种为小麦  ,数量12000 吨,生产年限2022 ,产地山东 ,存放地点为四川成都龙泉驿省粮食储备库(龙泉驿区洪安镇金龙寺路8号)

采购要求:

1.入库完成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入库。

2.小麦生产年限及产地: 2022年产新小麦,产地为山东。

3.质量指标:

国家标准《GB1351-2008小麦》三级及以上小麦,储存品质符合(GB20571-2006)标准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GB2761-2017、GB2762-2017)标准要求。

1)容重≥750g/L, 低于标准拒收。

2)水分≤12.5%不扣量。12.5%-13.5%,按标准计算公式据实扣量,超过13.5%(不含)拒收。

3)杂质≤0.8%,超过0.8%拒收。

4)其他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拒收,色泽气味异常的拒收,掺杂使假、新陈混装拒收。

5)重金属镉含量≤0.08mg/kg,超过拒收;铅含量≤0.16mg/kg,超过拒收。

6)呕吐毒素≤700ug/kg, 超过拒收。

7)赤霉烯酮≤40ug/kg,超过拒收。

8)农药残留:按川粮局函[2021]91号文件执行

4.检验方式:

1)到库小麦逐车(车皮)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经初检合格方可卸车,最终质量认定以成都经开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验收检验结果为准。

2)如验收不合格,由卖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退货所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必须在30日内补足质量合格的小麦。

5.付款方式:

1)卖方交货时需提供标的物产地、新粮证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每入库1000吨,按货款的80%支付。剩余20%货款于入库完毕后,由成都经开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整仓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买方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货款。

6.本次采购为到库交货价格,其中入库费30元/吨由卖方承担。数量以买方地磅计量为准(包装物需符合食品包装技术规范和要求,且包装物不计量,不计价,卸货后由卖方自行处理),卖方可派人监磅。

7.由成都市龙泉驿区粮油实业公司负责解释,联系人,屈先生:13981751117,成先生:13980076704。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 名 时 间:202276 12:00 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276 15:00开始(具体交易时间见《交易清单及时间预估》)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向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提交《报名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传真有效)

(二)未注册客户按照《国家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会员预报名流程》须准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收购资格证(收储、贸易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企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交易授权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银行开户等相关资料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储备粮(商品粮、成品粮)10元/吨储备油(商品油、成品油)50/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储备粮(商品粮、成品粮)100元/吨储备油(商品油、成品油)700/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保证金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号:22-900101040028109

 户 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户 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2‰。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23月)有关规定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电话:

贸易信息部:(028) 86739661  86739689  86673089   

 会 部:(028) 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

热忱欢迎广大用粮企业和粮食贸易企业参加竞买。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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