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西南唯一的集商流、物流、信息流为一体的国家级重点粮食批发专业市场,在整合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和相关资源,发挥交通和区位优势,促进粮食产销衔接和粮食省际间顺畅流通,调节粮食供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推行会员制,将双方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推动双方发展,实现利润最大化。会员入会程序和相关要求如下: 一、会员入会 (一)会员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从事相关粮油商品生产、经营、加工等业务的单位。 (二)入会程序 1、向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 2、向四川粮油批发中心递交如下资料: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的申请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会员代表授权书 会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四川粮油批发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4、申请单位交纳会费。 5、取得会员资格,领取资料。 二、会员管理 (一)会员代表管理 1、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建立会员代表联系制度。 2、会员单位设会员代表一名,代表会员单位与四川粮油批发中心进行业务联系。会员代表不得担任其他会员单位的会员代表。 3、会员代表应当履行的职责: a) 组织办理与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的相关业务; b) 报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所要求的公司文件; c) 组织会员单位人员参加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所组织的培训; d) 配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对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改造、测试; e) 及时将会员更新资料告知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f) 督促会员及时交纳各项费用; g)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4、会员单位变更会员代表,须及时书面报告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提交会员代表变更通知、会员单位授权书、新会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原会员代表的授权即行终止;新授权的会员代表,经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审核批准后开始履行会员代表职责。 5、会员单位的会员资格终止后,其会员代表的授权自动终止。 (二)会员权利和义务 1、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会员优先享受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提供的交易、交割、结算服务; 3、会员优先获得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提供的网站、刊物、行情咨询等信息服务; 4、会员优先参加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组织的培训活动,如信息讲座、交易培训等; 5、会员优先享受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的市场推广优惠活动; 6、会员对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合理化建议; 7、会员接受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8、会员遵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 9、会员作为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市场监测体系的一部分,应该与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递有关信息资料,反馈当地市场相关情况; 11、会员积极配合、参与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组织的各种会员活动; 12、会员关心、支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建设,维护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声誉及合法权益; 13、会员应该按规定交纳会员费用。 三、会员费用 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实行年会费制。 会员根据服务需求,选择服务内容,交纳相应会费。 会员会费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没有续费,相应服务自动终止。 会员资格终止后,不退还当年会费。 四、会员资格终止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止会员资格: 1、会员提出退会申请; 2、会员宣布破产或撤消; 3、会员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事件发生; 4、会员不按时交纳会费。 五、联系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86739689 86673089(传真) 财务部:028-86739645 优惠活动期间,年会费4000元/年。《入会申请表》请在“下载中心”下载。